安府发〔2024〕5号
安义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赋予江西安义高新园区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清单的通知
县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有关精神,激发开发区发展活力,更好实现“园区事、园区办”,按照《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区赋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县政府决定调整赋予江西安义高新园区县级经济管理权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赋权承接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赋权清单,认真做好相关权力事项的委托、下放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确保相关权力事项受理、审查、发证等所有审批环节依法委托下放到位。江西安义高新园区管委会要主动对接赋权部门、单位,依法承担承接事项的审批责任和管理职责,接受指导监督,规范审批程序,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审批效率,确保权力运行顺畅高效。
二、明确职责范围
赋权清单包括赋权开发区直接审批的事项、赋权驻开发区分支机构审批的事项。赋权开发区直接审批的事项,由县政府直接赋予江西安义高新园区管委会实施,以管委会名义承担审批职责;赋权驻开发区分支机构审批的事项,由县直有关部门赋予其驻开发区分支机构行使,驻开发区分支机构应具有与其派出部门同等审批权限。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结合事项特点,充分与省级开发区协商,选定赋权方式,确保“接得住、管得好、能办事”。
三、落实保障措施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下放权力的指导服务,通过强化指导培训等措施,帮助江西安义高新园区管委会做好下放权力的承接、运行,实行集中高效审批,实现“园区事、园区办”。
四、加强动态监管
江西安义高新园区管委会要依据赋权清单,制定权责清单;要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机构职能的变化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相关要求,按有关程序及时动态调整。
附件:《赋予江西安义高新园区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清单》
2024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赋予江西安义高新园区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清单
序号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项目 类型 |
涉及部门 |
赋权 方式 |
备注 |
1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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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备案 |
县发改委 |
直接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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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投资(技改)项目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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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备案 |
县科技工信局 |
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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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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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
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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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临时用地审批 |
|
行政许可 |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
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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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
分支机构 |
|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
分支机构 |
|
||
6 |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 |
|
行政确认 |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
分支机构 |
|
7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
分支机构 |
|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
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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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
行政许可 |
县住建局 |
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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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城管执法局 |
分支机构 |
|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城管执法局 |
分支机构 |
|
||
10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城管执法局 |
分支机构 |
|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城管执法局 |
分支机构 |
|
||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城管执法局 |
分支机构 |
|
||
11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
行政许可 |
县城管执法局 |
分支机构 |
|
12 |
古树名木迁移审核 |
三级保护古树迁移审核 |
行政许可 |
县林业局 |
分支机构 |
|
13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林业局 |
分支机构 |
|
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林业局 |
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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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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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县林业局 |
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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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企业登记注册 |
公司登记注册 |
行政许可 |
县市场监管局 |
分支机构 |
|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注册 |
行政许可 |
县市场监管局 |
分支机构 |
|
||
合伙企业登记注册 |
行政许可 |
县市场监管局 |
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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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注册 |
行政许可 |
县市场监管局 |
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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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食品生产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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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县市场监管局 |
分支机构 |
|
17 |
食品经营许可 |
|
行政许可 |
县市场监管局 |
分支机构 |
|
18 |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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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县市场监管局 |
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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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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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县市场监管局 |
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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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涉路施工许可 |
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交通运输局 |
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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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交通运输局 |
分支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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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交通运输局 |
分支机构 |
|
||
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交通运输局 |
分支机构 |
|
||
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交通运输局 |
分支机构 |
|
||
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交通运输局 |
分支机构 |
|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交通运输局 |
分支机构 |
|
||
21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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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县应急局 |
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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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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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备案 |
县应急局 |
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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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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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备案 |
县应急局 |
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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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