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省南物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南物循环汽车拆解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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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安义县解放路209号(县生态环境局204室)邮 编:330500
项目名称 |
江西南物循环汽车拆解中心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万埠镇建工集团以北 |
建设单位 |
江西省南物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德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为新建性质,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万埠镇建工集团以北,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41′2.692″,北纬28°51′29.525″,占地面积约61413.95㎡,本次批复的一期工程用地面积40635.31㎡。 主要生产工艺:年拆解5万辆报废汽车生产线以传统燃油小型车、传统燃油中型车、传统燃油大型车、新能源车为拆解原料,经检查与登记—拆卸铅酸蓄电池、动力蓄电池—拆除液化气罐—引爆安全气囊—拆除尾气催化剂—排空收集废油液—回收制冷剂—拆除油箱、燃料箱—拆除玻璃、轮胎及塑料制品—拆解五大总成—拆除含金属部件—压缩打包—人工分拣—贮存与管理等工序得到各类可回收的物品和零部件;年加工配送33万吨废钢生产线以废钢为原料,经分选—切割、剪切—压块打包等工序加工配送废钢;光伏发电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设计方案,利用项目厂区建筑屋顶等面积建设分布式多晶硅光伏,将太阳能转化成直流电,再通过逆变器变成交流电,分区接入厂380V电压系统。项目建成后,年拆解5万辆报废汽车、加工配送33万吨废钢及线上贸易39.5万吨废钢(不涉及在厂内贮存、加工),光伏发电800万kWh/a(自用400万kWh/a,余电上网)。项目总投资9894.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5万元,占总投资的4.6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废油液收集废气、拆解粉尘、剪切废气、废钢加工废气、危废间贮存废气及食堂油烟等。应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气处理工艺,确保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食堂油烟经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NMHC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要求。营运期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初期雨水经油水分离+三级沉淀处理达到江西安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由槽罐车抽出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周边污水管网尚未建成,后期管网建成后由管网直接汇入),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尾水排入潦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对噪声源采取消声、隔振、减震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交由专业厨余垃圾回收单位处理,除尘器收集尘、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废动力组电池交由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处理;有色金属、橡胶、废电线电缆、废塑料、不可利用材料、玻璃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废液化气罐、废空调制冷液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废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废蓄电池、废尾气催化剂、废线路板、废油液、含铅部件、含汞部件、含矿物油废物、废石棉、冷却液、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建设和管理。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要求。严格按照《报告表》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防渗等措施,防止项目运营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六)环境风险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处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要求规范排污口建设,设置各类排污口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