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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110-0401-2025-00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5-01-0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安义县司法局: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夯实基层司法行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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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深则叶茂,本固则枝荣。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的根基,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神经末梢”。自2022年3月司法部下发《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通知以来,安义县司法局结合县情实际,坚持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指导各乡镇司法所有序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走出了一条立足实际、错位发展、旗舰引领、整体提升的规范建所之路,为促进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发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

严格对照《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和《江西省司法所分类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的具体标准,坚持区域有别、城乡有异,加强司法所分类建设工作,大力改善司法所服务面貌。

 ——解决办公用房紧凑难题。通过属地乡镇统筹保障、老旧办公用房改造重建、拆迁易地还建等举措,进一步盘活利用存量、提升优化增量,全面保障司法所办公用房,从原仅2个到现有7个司法所有独立办公场所,其余3个也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地,新增业务用房面积约500㎡。

 ——克服建设资金紧张阻力。县乡两级同心发力、共渡难关,以县司法局和属地乡镇政府共同分担的方式缓解基层财政压力,累计投入150余万元的建设资金,全面提升改造了全县10个司法所对外形象和功能布局,进一步改善了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提升了司法所便民惠民服务环境。

 ——破除人员力量紧缺困境。坚持规范司法所政法专项编管理使用,明确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实行单列、专编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全县10个乡镇司法所所长均在岗在位,坚持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落实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出台《安义县司法协理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招录19名司法协理员充实司法所工作队伍。

凝心聚力,探索履职尽责“新路径”

立足基层司法行政职责职能,全力指导司法所围绕服务属地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坚持软件、硬件“两手抓、两手硬”,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挖掘总结“有事来说”调解品牌经验,探索“豫章有‘枫’范”调解服务体系,2022年以来司法所参与、指导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119件;狠抓特殊人群管控,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93人、安置帮教对象466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擦亮“地安人义”品牌。

——优化基层法律服务。围绕“有法帮你”为民服务实践,推动司法所、行政复议代办点与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一体化建设,实现行政复议“全县通办”,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深入实施远程法律服务乡乡通工程,聚集靶向普法,打造“英雄普”品牌,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26场,发放各类普法宣传物品20余万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196次。

——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大力落实基层看法试点工作,着力将“基层看法”工作打造成法治安义建设特色“名片”,全面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经广泛调研,选址东阳、长埠、石鼻司法所先行打造基层法治观察点,截至目前全县“基层看法”观察员队伍达118 人,共收到涉基层治理、普法宣传等方面观察建议106条。

压实责任,构建争先创优“新格局”

坚持实事求是、切实可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以督导考核为抓手,激发司法所“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工作劲头,大力营造履职尽责、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持续强化司法所内生动力。

——压实司法所建设工作责任。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依法治县考核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等内容,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不力的乡镇,除相应考核扣分、通报批评外,还要求在年度述法报告中作出说明,倒逼属地党委政府重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为司法所履职尽责提供必要的场所和经费支持,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用好旗舰司法所示范引领。大力开展旗舰司法所创建活动,在现有的1个旗舰所基础上,继续争创基础设施较好、综合实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司法所作为旗舰司法所,示范引领其他司法所跟进发展、协同发力,推动形成了旗舰引领、错位发展、整体提升、各具特色的司法所建设新格局,全力打造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安义样板”。

——加强基层司法所工作考核。出台《安义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将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司法所及工作人员推荐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激发司法所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内生动力,确保司法所依法、全面、正确地履行各项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促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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