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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YX--2025-005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5-01-2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安义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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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本单位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义县司法局联系(电话:0791-8342214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安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不断畅通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量,积极有效推进安义县司法行政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累计110条。按时发布行政权力运行结果、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持续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及时公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申请内容、申请方式等指引信息,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审查、办理、答复程序,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及时、记录清晰、存档完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年收到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已在规定期限内对该申请信息进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调整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岗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报送、审批,同时能够及时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股室,做到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机构健全、责任明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依托安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信息,全力做好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和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让群众更好了解司法行政职能、城乡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情况、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等内容,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同时不断强化“安义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建设,不断打造安义司法行政信息宣传阵地,高效推送司法行政领域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明确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确保专人负责,并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文字表述错误、语言不通畅等信息公开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和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出现问题。积极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县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府信息工作业务培训,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涉密信息不公开,及时掌握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主动公开广度、深度依然不够,信息渠道窄、规范性有待加强等不足。2025年,县司法局将牢牢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县司法局政务公开规范、政府政策透明、政务服务高效,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一是强化自身能力建设。加强工作人员对《条例》的准确度、理解度和掌握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积极听取采纳群众的意见建议,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信息,加强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公开,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三是拓宽信息公开范围。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积极加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让群众及时获取所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要点要求,认真落实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全面、系统和常态化;并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复议诉讼案件的总结通报机制,发挥复议诉讼案例的提醒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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