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义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西省安义县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江西省安义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西省安义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省安义县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制订全县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
3.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指导本局工作职责相关的社团工作。
4.指导管理县公证机构和各项公证业务活动。
5.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协调全县“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咨询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审查和办理本系统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
7.负责制定本系统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本部门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律师公证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9.负责司法行政队伍的党纪、政纪和廉政教育;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本系统违纪、违规人员进行查处;负责本部门的人事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10.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安义县司法局部门内设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股、法制综合办公室、复议应诉股、十个乡镇司法所、编制人数43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工勤编9人,实有人数62人,其中:在职人数45人(行政人员36人、工勤人员9人)、退休人员17人,实有车辆3辆。下辖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0人,在职人数9人、退休人员2人。下辖公证处、全额补助事业编制3人,在职人数1人。
第二部分 江西省安义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安义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安义县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37.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8.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7.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8.3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安义县司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037.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8.3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37.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5.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9.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56万元,资本性支出110.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7.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886.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3.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35万元;卫生健康支52.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2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799.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4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0.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0.3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安义县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037.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8.36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886.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3.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35万元;卫生健康支52.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2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37.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5.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9.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56万元,资本性支出110.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7.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安义县司法局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安义县司法局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74.43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69万元,增长 7.2%。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10.3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10.3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3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社区矫正管理和教育经费项目情况说明(部门)
1.社区矫正管理和教育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项目旨在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减少脱管漏管现象发生,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促使社区服刑人员增强学习意识、劳动意识、法律意识,自觉履行家庭和社会责任,更好地融入社会,转化消极因素,提升群众安全感,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2)立项依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司法厅关于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水平的通知》:“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教育改造罪犯、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以及推进平安江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财政保障水平。”
3)实施主体:安义县司法局
4)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教育和管理经费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由局账户专设,使用于社区矫正日常教育、管理、宣传、培训等各项工作,做到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到位。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7.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安义县司法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
公务接待费4.3万元,比上年减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原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和安义县公务接待规定执行。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比上年减0.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只保留了3辆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法律服务: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工作的相关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