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安义县新民乡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义县新民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安义县新民乡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安义县新民乡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义县新民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新民乡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 ,是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乡党的建设全面负责。
新民乡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区域的服务和管理职责。新民乡党委政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乡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1、加强党的建设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
2、促进经济发展。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3、组织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乡镇“三农”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教育体育、民政、财政、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提升群众幸福感。
4、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6、指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组织村(居)民和部门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负责乡本级财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推进村(社区)务公开,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7、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8、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部门、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内部门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9、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乡步伐;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构建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幸福感;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10、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安义县新民乡政府内设科室15个,包括:重点工作督导办(考核办)、社会治理办公室(综治中心)、环卫所(创卫办)、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乡村振兴)、纪检监察办公室(司法办公室)、党政办、大党建办公室、宣传办(文化旅游、卫健)、招商办、林业办(应急管理办)、群团工作、行政执法办(城管、建房)、民政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交通路网办)、公共服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6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5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5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1人,包括行政人员2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4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18人。遗属人数2人。
第二部分 安义县新民乡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安义县新民乡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新民乡人民政府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7664.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30.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2511.7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534.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4.28万元。主要原因是:多向举措并举,经济运行态势回稳向好。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7013.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11.72万元,主要原因是多向举措并举,经济运行态势回稳向好;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级政府无此项收入;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级政府无此项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级政府无此项收入;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级政府无此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级政府无此项收入;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级政府无此项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级政府无此项收入;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级政府无此项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安义县新民乡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7013.06万元,较上年增加2511.72万元,增长54.39%,主要原因是产业复苏,经济回暖,收入稳步有序提升。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人员类803.57万元,公用经费34.77万元,其他运转类6291.72万元。上年度人员类839.1万元,减少了35.53万,下降了4.2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社保、医保等缴费基数政策性调整;上年度公用经费36.22万元,减少了1.45万元,下降了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合理二次利用。上年度其他运转类3743.02万元,增加了2548.7万元,上升了68.0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乡村振兴发展项目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78.44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172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出的补助241.2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0.3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72.81万元,事业运行75.69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支出772.44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4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04 万元,比上年减少4.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卫生健康支出69.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8.46万元,比上年增加0.0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4.29万元,比上年减少1.8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6.65万元,比上年增加1.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政策性调整;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5172万元,比去年农村环境保护990万元与其他巩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支出990万元的总和1980万元相比,增加3192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乡村振兴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对村民委员会和村支部的补助255.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98.27万元,上升62.42%,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为代收应付下级拨款;住房公积金75.59万元,比上年减少3.6万元,下降了4.5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安义县新民乡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130.06万元,较上年增加2511.72万元,增长54.39%,主要原因是加大了乡村振兴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0.34万元,较上年增加255.96万元,上升20.91%,主要原因是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增多,相应支出增多;其中:行政运行572.81万元,事业运行75.69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支出772.44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4万元。
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04万元,比上年减少4.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政策性调整基数;行政部门医疗18.46万元,减少0.0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事业部门医疗14.29万元,比上年减少1.8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政策性调整基数;公务员医疗补助35.65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其他事业部门医疗补助3.78万元,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政策性调整基数;城乡社区支出5172万元,相比上年度同类支出增加3362万元,主要原因是加了了对农村环境整治与治理的经费投入与对巩固脱贫攻坚的支出;对村民委员会和村支部的补助241.2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83.86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为代收应付下级拨款。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38.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9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合理二次利用;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7.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79万元、资本性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6291.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48.7万元,主要原因是多项举措并举,经济运行态势回稳向好,各基础建设等如期开工;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机构事务支出878.44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172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支出241.2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648.5 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 22.12万元,上升3.53% %。运行经费增多,是因为事务增多,相关开支增加等。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辆,执法执勤用车1 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部门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
(九)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1.25年促农林生产发展及镇域经济发展经费:
1)项目概述:该项目资金来自新民乡人民政府自筹资金,概算总投资为151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保障农业,林业生产发展平稳进行,水利维修维护保持正常农业用水,护林防火形成常态。
2)立项依据:依据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及农业,林业扶持发展政策,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发展,设立促农林生产发展及镇域经济发展经费。
3)实施主体:新民乡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主要对新民乡辖区范围内10个村庄,4个社区的交通出行安全保障,同时为农业,林业生产实施运输保障。
5)实施周期:该项目自2025年1月1日起-2025年12月底
6)年度预算安排:1510万元
7)绩效目标:促农林生产及镇域经济发展平稳提升
2.25年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维护:(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述:该项目资金来自新民乡人民政府自筹资金,概算总投资为700万元。
2)立项依据:依据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及农业,林业扶持发展政策,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发展,设立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维护。
3)实施主体:新民乡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主要对新民乡辖区范围内10个村庄,4个社区的农业,林业生产实施保障,提升产业收益,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加速乡村产业振兴,促使产业持续良性发展 经济收入提升
5)实施周期:该项目自2025年1月1日起-2025年12月底
6)年度预算安排:700万元
7)绩效目标:提高村民生活,生产的安全与便捷性.
3.25年环境整治及保洁外包经费:(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述:该项目资金来自新民乡人民政府自筹资金,概算总投资为990万元。
2)立项依据:国家环境治理相关政策
3)实施主体:新民乡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垃圾清运,杂草清除,生活污水排放沟清理等,外包到保洁公司及村里配备保洁员,做到长效管护。
5)实施周期:该项目自2025年1月1日起-2025年12月底
6)年度预算安排:990万元
7)绩效目标:村庄内部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无白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杂草丛生,生活垃圾入桶,及时清运。
4.25年乡村振兴发展经费:
1)项目概述:该项目资金来自新民乡人民政府自筹资金,概算总投资为15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保障农业,林业生产发展平稳进行,水利维修维护保持正常农业用水,护林防火形成常态。
2)立项依据:依据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及农业,林业扶持发展政策,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发展,设立促农林生产发展及镇域经济发展经费。
3)实施主体:新民乡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主要对新民乡辖区范围内10个村庄,4个社区的交通出行安全保障,同时为农业,林业生产实施运输保障。
5)实施周期:该项目自2025年1月1日起-2025年12月底
6)年度预算安排:1500万元
7)绩效目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发展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新民乡政府“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7.8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方面的支出预算。
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精减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5万元,比上年减少2.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维护得到,使用安排合理,减少相关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方面的支出预算。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部门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部门上缴收入:指事业部门附属的独立核算部门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部门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部门从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参公部门)的基本支出。
(二)事业运行:反映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有成,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部门。
(三)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四)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部门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部门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事业部门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部门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七)农村环境保护: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八)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十一)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设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十二)其他农林水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