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局属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西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赣府字〔2021〕1号)、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赣林规〔2022〕12号)、《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十项便民举措的通知》(赣林规〔2023〕4号)及《江西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的通知》(赣林规〔2024〕9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即日起开始启动2025年度森林采伐限额伐区摸底调查工作。
一、摸底范围
1.人工商品林(包括未染疫湿地松)达到成熟年龄及以上需要采伐的;
2.适应短周期轮伐的其它速生树种且已达到成熟年龄及以上需要采伐的。
3.抚育间伐、低质低效林改造和疫木除治采伐的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摸底。
4.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脆弱地区、天然林不安排主伐。
5.县国有林场伐区按照已审批同意的《森林经营方案(2021-2030)》执行。
6.山林权属有争议或还在抵押中的山场不安排伐区。
7.其它符合规定需要采伐的。
二、申报时间及流程
2025年度需要森林采伐限额的林权所有者,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可凭身份证、林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林木林地流转合同,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所属基层林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三、材料清单
林权所有者在申请摸底采伐限额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林木采伐书面申请、林权证等林木权属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勾绘伐区图纸范围等材料。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两榜”公示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应及时把伐区摸底条件、时间要求和须提交材料等内容第一榜公布到村。对经营者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核实。符合摸底条件的,应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外业调查。在摸底工作完成后,及时将摸底结果在所在乡、村进行第二榜公示。
2.严格伐区调查核实。各乡(镇)工作人员在外业调查核实工作时,应通过查阅资源、走访调查等形式确认山场森林类别、林种、树种、林龄和起源等,科学确定的山场蓄积量和出材量。严禁虚报、谎报主伐林龄和出材量。伐区摸底的外业勾绘图纸及核实相关佐证材料务必妥善保存。
五、下达采伐限额
本次摸底将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实行“公开、公正、公平”分配机制,优先安排松材线虫病松林林相改造、火烧迹地、油茶产业发展、森林抚育及森林质量提升等项目山场。县林业局将结合各乡(镇)调查摸底后上报的采伐需求量以及森林资源状况、可采资源比例、林业项目安排、松材线虫病除治等实际情况,经会议讨论通过后,将按批次正式印发下达2025年度森林采伐限额。
附表: 安义县2025年采伐限额调查摸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