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为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推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为晋升、聘任、奖惩等提供依据。根据《关于做好 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发〔2025〕2号),现就我局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含工勤人员)。各校年度考核应以本单位作为考核主体(以编制册为准)。
二、考核依据
考核按照《关于做好 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发〔2025〕2号)、《关于印发安义县教育体育局师德监管及“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安教字〔2022〕5号)、《关于印发南昌市教育局师德监管及“一票否决”实施办法》(洪教宣字〔2021〕5号)、《江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赣人核发〔1995〕13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发〔1997〕36 号)、《关于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工作的暂行规定》(赣纪发〔2002〕7 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监察部令第 18 号)、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2 号)执行。
三、考核内容
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四、考核结果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五、考核优秀比例
按照《关于做好 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发〔2025〕2号)文件要求进行核算、下达,各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数的20%(计算人数时,取小数点前整数)。优秀等次人数严格控制在教体局下达优秀职数内,考核评为优秀的考核表要交县教体局人事股备案。
六、考核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学校考核方案,对所有对象分类别(高级、中级、初级)进行量化打分排序,产生优秀、合格等人选。学校考核方案如有变动的,须书面提出修改意图,报县教体局批准后再进行量化打分。
2.各单位考核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要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并通知被考核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考核表,考核结果存入个人业务档案。横表(一式三份)分类别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
3.教师一年内(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间)请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请病假累计超过二个月,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其他原因不能评为优秀的参照省、市、县相关考核文件执行。
4.临聘人员考核根据各单位实际参照该方案执行,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予以解聘。
5.各单位在2025年3月31日以前完成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县教体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