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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280--2024-019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4-09-0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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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安义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信访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17件,根据南昌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洪环督整改办[2021] 32号)文件要求,现将第三批2件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10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南昌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 0791-86356026

    

安义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日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1

南昌市安义县东阳镇云溪村砂厂(江西中晟建业有限公司隔壁,105国道边上)长期占用林地卖砂,破坏当地生态环境,露天砂石堆场扬尘污染严重。检查时清理铲车设备,检查组走后继续卖砂。

解除租赁合同,清空该地块。

1.2024年5月21日,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对该地块承租户魏永华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东府发〔2024〕28号),责令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立即清空堆放点砂石,禁止在该地块堆放砂石。

2.2024年5月22日,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督促云溪村委会,立即终止与承租户魏永华的承租协议,禁止在该地块堆放砂石。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和第四十三条,由安义县市监局东阳分局对承租户魏永华:未经设立登记,非法从事砂石经营活动行为,于2024年5月23日启动立案调查程序,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1.2024年5月22日,承租户魏永华已将所有露天堆放的砂石装车拖走,目前该地块已完全清空。

2.2024年5月22日,云溪村委会与承租户魏永华的承租协议已终止。

3.2024年5月27日,安义县市监局东阳分局对承租户魏永华下发《改正通知书》(南安市监责改〔2024〕159号),经调查核实,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补办营业执照,责令停业。     

2

南昌市安义县东阳镇云溪村,6亩左右山林和农田(江西中晟建业有限公司边)被毁用于露天堆放沙土。

对临时堆放砂石地块采取有效防止扬尘措施

2024年5月17日,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对该地块露天堆放砂石负责人魏永华下发整改通知(东府发27号),责令其立即对临时堆放砂石地块采取有效防止扬尘措施。

已完成。

2024年5月17日下午,承租户魏永华对临时堆放砂堆进行了绿网覆盖,避免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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