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及驻镇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东阳镇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4日
东阳镇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方案背景
根据异地近期连续出现聚集性疫情和今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要求,始终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
(二)方案目的
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要求,坚决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各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开展防控工作。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
以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乡镇卫生院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镇政府、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统一领导,联防联控
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政府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
4.依法防控,科学应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6.加强宣传,社会参与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二、完善指挥体系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
成立镇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镇党委书记黄国志任总指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易帆和镇党委委员刘中兴任副总指挥;其他科级领导、镇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二)应急指挥部职责
按照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统一领导、指挥全镇新冠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各村、各单位、各工作组按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开展工作,组织检查应急工作落实情况。
各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1.综合(信息比对、涉外)工作组(指挥部办公室)
组 长:刘中兴、乐通忠
成 员:刘建新(联络员)、黄桉煊、梁丰祺、祖建文、刘梦、余云云、陈沙沙
职 责:负责防控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协调防控指挥部会议筹备、值班值守安排,信息收集、分析、归纳和归口上报,指挥部文件管理、机要保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做好部门协调、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工作。
2.社会管控(信访维稳)工作组
组 长:熊玉聪、胡江南、王小徐
成 员:刘晓军、詹 宏、徐 菲
职 责:负责镇域社会稳定及管控工作,指导解决因疫情产生的信访事项,开展相关维稳工作。
3.舆论管控和人文关怀工作组
组 长:胡志明
成 员:熊汪淼、谢 佳、胡 丹
职 责:负责疫情防控舆情监测监管工作;开展新闻报道和按规范流程、内容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4.交通工作组
组 长:杨为华、王 鸿
成 员:刘 悦、张 静
职 责:统筹调配交通资源,确保及时转运人员物资。
5.市场监督组
组 长:杨为华、彭梢梢
成 员:余家泉、刘上府、杨文龙、乐贤茏
谢英华、杨 林、刘江林、彭育才
职 责:负责辖区内商贸、餐饮等重点场所的常态化防疫监督管理;做好各类应急商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调度工作。
6.医疗卫生工作组
组 长:刘中兴
副组长:张光华 二级主任科员
戴华宾 镇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万画妹 镇卫生院医生
刘小红 镇卫生院医生
朱西林 镇卫生院护士
宋英紫 镇卫生院护士
余传星 镇卫生院医生(负责消杀)
余国平 镇卫生院医生(负责消杀)
刘晓军 派出所副所长(负责安全保卫)
刘庆喜 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
(负责送诊车辆:赣A2845G)
职 责:负责患者医疗救治工作和医学观察者的监测工作,统筹调配医疗资源,组织专家对救治工作进行会诊和指导;加强定点收治医院管理,制定和完善病例诊断、医疗救治方案,适时开展心理援助工作;加强发热门诊管理,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开展发热病人监测和病例认定,做好医务人员感染防控、医疗救治工作;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工作,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口药品的快速检验工作;负责疫情监测、预防与控制,及时提出并调整防控策略,提出措施建议;组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与检测、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等工作;组织开展周末卫生日义务劳动;组织协调开展健康教育工作;选派流行病学、检测、消杀和卫生监督等专业人员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提出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建议。
7.作风监督(综合督查)工作组
组 长:陈丽芳
成 员:熊汪淼、刘雅静、郑文京
职 责:督促督查各村的工作落实,对落实不力的,予以全镇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
各村(居)委会、镇直及驻镇各单位要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落实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项防控工作。
8.社区(村)工作组
组 长:彭梢梢、乐通忠
成 员:张绍清、熊慧萍、徐 菲、杨 晨、胡 丹
职 责:负责控制社区居民出行。负责建立社区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负责做好社区公共空间和重点部位清毒和消毒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外出返家、复工人员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信息采集。负责加大社区疫情防控的宣传和引导。
各村(居)委会、镇直及驻镇各单位要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落实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项防控工作。
9.医疗设施购置工作组
组 长:乐通忠
成 员:刘建新、黄桉煊、祖建文、刘肖玲、杨 荣、王丽平、戴淑萍
职 责:负责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工作;全面掌握保障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了解应急物资需求动态、库存情况,协调防控应急物资供需、采购、储备等事宜。
三、落实“四方责任”,实施最严防控。
按照“联防联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总策略要求,要细化网格化管理,镇区防控责任要划分到小区,明确到楼栋,落实到每个家庭;农村防控责任要从行政村划分到自然村,落实到每个农户,村(社区)防控一刻也不能放松;各个社区、自然村网格化负责人对异地重点地区来人,要实行12小时内报送制;各村要及时核验外来人员的健康码、行动轨迹、旅居史登记等;各村要确定一名专(兼)职公共卫生监督员,要严格执行各级防控措施和制度,负责本单位人员体温监测、口罩佩戴、健康码应用、健康管理和工作环境消杀等常态化工作;认真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织密防控网。
四、防控流程
(一)疫情报告与监测
1.发现疑似病例我镇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医院及时转诊。由疫情报告组成员负责24小时监测疫情网络和接听疫情电话,接到或发现疫情报告时,应详细询问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病者的症状、体征,有无死亡,疫情信息来源及报告人联系方式等基础资料,并上报防控指挥办公室,再由其上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再由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县卫健委领导报告。疫情报告组应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
2.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监测。全镇各村及时摸底异地重点地区返多人员和来村人员,由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做好监测工作,发现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定义的患者或密切接触者应及时报告。
(二)疫情现场处置
1.开辟清洁区及处理区
疫情处置人员到达现场立即选择一处离事发现场较近、未经污染的区城开辟为清洁区,作为应急指挥、物品存放、消杀准备、后勤消毒工作地点;同时开辟远离清洁区的区城作为处理区,供消杀及采样人员完成疫情处置,进行个人消毒及废弃物、使用过物品处理。
2.流行病学调查
疫情处置组在清洁区尽快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携带调查表及工具进入污染区,立即对突发疫情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时行调查分析,并按照规定对病人基本情况、临床表现及发病前后的活动情况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传染源、传播途径,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上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控指挥办公室。
根据疫情线索,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确定疫点、疫区的范围。
(三)病例管理及救治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发现和报告工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诊疗方案》。
1.监测病例(同时符合下述条件的患者)。
(1)发热(≥38℃)、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表现;
(2)发病前14天曾前往居住于报告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或可能已经发生传播的地区。
2.疑似病例
患者符合临床表现和流行病学史,但尚无实验室确认依据。
(1)临床表现:难以用其他病原感染解释的急性呼吸道感染;体温≥38℃、咳嗽;有胸部影像学改变、肾功能改变等。
(2)流行病学史: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报告或流行地区有旅游或居住史;发病前14天内与疑似或确诊发病患者有密切接触史。
(3)确诊病例满足疑似病例标准,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
(4)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5)参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密切接触者主要界定如下:
一是诊治疑似或确诊病例过程中未采取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或曾照料患者的家属,或其他有类似身体密切接触的人员;
二是在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症状期间,共同居住或密切接触的人员;
三是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判断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6)由镇政府牵头、卫生院协调公安等部门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均实行居家医学观察,每日至少进行3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有无急性呼吸道症状的出现及病情进展。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接触后14天内,一旦出现发热(体温≥38℃)、咳嗽,并有肺炎症状和体征等表现的病例,则立即转送至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报告及治疗。疾控机构负责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工作。
东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