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党字〔2024〕18号
关于成立鼎湖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工作专班的通知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赣编发〔2024〕2号)及市、县工作安排,我镇作为省级第二批编制履行职责事项清单镇。为保证编制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稳步推进,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我镇工作专班。
一、目标任务
鼎湖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基本履职事项清单》《配合履职事项清单》《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3张清单”形式列明鼎湖镇权责事项,严格职责准入制度,形成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权责体系,切实为基层减负,推动基层治理效能提升。
二、工作专班成员
组 长:万 涛 鼎湖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志胜 鼎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吴兴发 鼎湖镇党委副书记、党建办主任
何 强 鼎湖镇党委副书记
曾 强 鼎湖镇人大主席
成 员:丁 霞 鼎湖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宋扎根 鼎湖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龙文凤 鼎湖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樊箭飞 鼎湖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卢 皓 鼎湖镇人大副主席
凌榕辉 鼎湖镇副镇长
刘伦文 鼎湖镇副镇长
涂 鑫 鼎湖镇副镇长
曾 英 鼎湖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方德华 鼎湖镇司法所长
余 淼 鼎湖镇公共服务办主任
刘 旭 鼎湖镇行政执法办主任
杨凤山 鼎湖镇党政办负责人
陈 璐 鼎湖镇党建办专职副主任
戴雪鹂 鼎湖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周奕武 鼎湖镇民生服务办主任
李泽宇 鼎湖镇平安法治办主任
工作专班负责根据中央、省、市、县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拟定镇本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时间表路线图,具体协调部门间涉及履职事项清单工作的相关事宜,按照时间表路线图跟踪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下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在鼎湖镇党建办,主任由樊箭飞担任,成员由余淼、刘旭、杨凤山、戴雪鹂、周奕武、李泽宇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日常业务。
工作专班在试点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三、对接市、县级专班联络员
樊箭飞:鼎湖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 璐:鼎湖镇党建办专职副主任
中共鼎湖镇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